受理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投资规模 不限
所属行业房地产
项目区域 成都市武侯区
发布日期 2025-05-26
结束日期 2025-06-01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9日作出(2024)川01破申41号决定书,决定对成都新成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新成国际公司预重整的临时管理人。
为依法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重整成功机率,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现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向社会招募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