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管协破产案件投融资信息平台
受理法院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投资规模 5千万-1亿
所属行业房地产
项目区域 宜宾市翠屏区
发布日期 2025-08-11
结束日期 2025-08-21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1日作出(2025)川15破申9号决定书,决定对宜宾市金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北公司“或”债务人”)启动破产预重整程序,于同日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金北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或"管理人")。为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资源整合,提高重整成功率,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现发布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