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管协破产案件投融资信息平台

受理法院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投资规模 不限
所属行业其他
项目区域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发布日期 2026-03-19
结束日期 2026-05-12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川法院”)于2024年6月4日裁定受理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水电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7月12日依法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北川水电公司联合管理人。经北川水电公司申请,北川法院于2026年3月12日裁定对北川水电公司进行重整。
为依法推进北川水电公司破产程序,有效盘活债务人核心资产,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与债权人清偿率最大化,推动北川水电公司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重整实现脱困重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人在北川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