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管协破产案件投融资信息平台
受理法院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投资规模 5亿以上
所属行业制造业
项目区域 广安市前锋区
发布日期 2026-08-03
结束日期 2026-10-31
2017年2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安中院)作出(2016)川16民破字1、3、4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安科塔金属有限公司、广安可可钴业有限公司、四川金山嘉泰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安美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科塔五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18年11月30日,广安中院作出(2016)川16民破字第 1、3、4号之九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科塔五公司《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因原《重整计划及修正案》无法执行,2024年11月25日科塔五公司正式申请变更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及法院裁定批准科塔五公司关于重整计划变更的申请。在科塔五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过程中,由于原投资人中途突然退出投资,导致重整计划的变更程序未能完成。因科塔五公司确具有很大重整价值,债权人会议同意延长重整计划变更期限,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变更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因此科塔五公司及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